
导 读
行车途中,方向盘握在手里,关乎的不仅是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,更考验着每一位驾驶者的情绪与理智。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因车道加塞引发的“斗气车”纠纷中,双方司机从普通的交通摩擦升级为肢体冲突,最终导致一方家属受伤,走进了法庭。
打开新闻客户端 提升3倍流畅度家属劝架时受伤
诉对方司机索赔23万元
事发当天,当事人王某驾驶车辆载着父母正常行驶,当车辆即将进入右转车道时,另一名当事人郭某驾驶一辆商务车,突然加塞行驶到了王某车辆的前处。两人这场斗气车的较量也就此展开。

郭某驾驶车辆将王某车辆别停后,下车找王某理论。冲突初期,王某并没有下车,王某父母率先下车与郭某沟通协商,试图平息矛盾。
郭某在王某母亲的劝说下逐渐回到了自己车辆的车头位置,可没想到,此时王某也按捺不住怒火下了车,原本试图调解的局面瞬间失控,双方争执升级,火药味十足。

随着争吵的升级,两人开始互殴。
王某行车记录仪的画面清晰显示,争吵过程中,王某母亲始终焦急地拦在两人中间,试图将两人拉开。不过郭某和王某还是扭打在一起,并最终导致王某母亲重心不稳摔倒在地,当场受伤。

公安经过鉴定,王某和郭某的伤情未达到轻微伤级别。基于两人的互殴行为,公安机关给予王某和郭某分别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。王某的母亲在摔倒受伤之后,经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,后来又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。
考量纠纷起因
划定责任承担比例
事发后,王某的母亲将郭某诉至法院,要求其赔偿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3万余元。郭某究竟是否要为老人的受伤担责呢?
综合全案事实,一审法院考量了本次纠纷的起因,以及双方对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和过错程度,认定郭某与王某对王某母亲受伤的损害后果均存在过错,最终酌定:王某对其母亲摔倒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40%责任,郭某承担60%责任,判决郭某向王某母亲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等共计13万余元。
一审判决后,郭某不服,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郭某率先违规强行加塞、故意别车,是引发本次冲突的直接导火索;而在王某母亲已成功将郭某劝回其车辆车头、冲突本可平息的情况下,王某仍下车追上前争执,最终引发肢体互殴,同样存在过错。
一场因“斗气”引发的纠纷
付出沉重代价
一场因“斗气”引发的纠纷,从交通摩擦升级为治安处罚,再到民事赔偿诉讼,历经两审终审,最终尘埃落定。
日常开车出行,难免遇到强行加塞、违规超车等不守交规的行为,一旦双方都被情绪裹挟,放弃理性、开起“斗气车”、燃起“路怒症”,就可能酿成难以挽回的后果,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法官提醒,开车过程中,务必保持理性冷静,将安全放在首位,切忌情绪化驾驶。辱骂、争执甚至斗殴,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反而会让矛盾升级、损害进一步扩大,最终得不偿失。
若遇到他人违章违法行为,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妥善保留好相关证据,通过合法渠道举报、投诉,切勿以暴制暴,用违法行为去制止违法行为。
开斗气车害人害己,别让情绪冲昏头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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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来源: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、生活这一刻
编辑:北城
值班主编:彭菲
监制:车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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